情侶、室友合租如何各自申請租屋補助?2026 最新完整操作指南
台北月租動輒兩萬起跳,內政部的住宅租金補貼最多能補到每月 8,000 元,但合租族常常卡在同一個問題:「我和伴侶(或室友)住在同一個地方,可以一人申請一份嗎?」
這個問題在 Dcard 和 PTT 上被問了幾百次,但現有文章不是只說「理論上可以」,就是把申請條件講一遍,從不解釋合租族實際上該怎麼操作。更惱人的是,許多人因為簽約方式選錯、被房東一句「不行」嚇退,或是申請表填錯遭到退件,白白少領了每月幾千元。
我整理這個主題時,印象最深的是:卡住大多數人的不是資格問題,而是「簽約時沒選對方式」這一件事。這篇文章只解決一件事:合租族從「想申請」到「真的領到錢」之間的每個卡關點,包括確認房源合法性、選對簽約模式、填對申請表,以及面對房東時的法律底氣。
TL;DR
- 未婚情侶或室友合租,各自持有獨立租賃契約(或分租契約)的情況下,可以各自申請,補助金額不互相扣減
- 最大的地雷:只有一人簽名的租約,另一人住在同一屋簷下卻無法申請
- 房東不需要同意,也不需要簽任何文件;合約裡禁止申請的條款在法律上自動無效
- 2026 年起,違建、頂樓加蓋、無稅籍房源不得申請,換屋前先查清楚
- 已婚配偶算同一家庭,不可雙份申請
先確認:你的房源 2026 年後還符合資格嗎?
在花時間研究申請流程前,先花五分鐘確認最基本的問題:你住的地方是否屬於「合法住宅」。
2026 年(115 年)起,內政部對可申請補助的房源資格收緊,以下全數排除:
- 頂樓加蓋(違建)
- 地下室改建住宅
- 無稅籍登記的房屋
- 未辦理建物保存登記的房屋
舊戶有緩衝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但若這段期間搬家,新租屋必須符合新制。
兩步驟確認你的房源合法性:
如果你正在找新房,可至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或租屋平台篩選「公益出租人」房源,這類房東通常已熟悉補助流程,房源合法性相對有保障。
雙份申請的核心邏輯:租賃契約必須載明你的名字與分攤金額
這是整篇文章最核心的一點,也是市面上文章講得最模糊的地方。
正確的邏輯是:住宅租金補貼的審查,只認「租賃契約」上是否有你的名字,以及是否有明確註記你的租金負擔金額。
這代表:
- 只有一人簽名的租約,另一人住在同一屋簷下,另一人無法申請
- 兩人都在同一份租約上列名為共同承租人,根據內政部規定,只要合約內清楚載明各自負擔的租金金額,即可各自申請
- 兩人各自持有獨立的租賃契約,或各自與代表人簽訂分租契約,也同樣能各自申請
釐清「同地址限一人」的誤解
許多人以為「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人申請」,這是誤解。補助限制的對象是同一戶籍「家庭成員」,定義為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婚情侶在法律上屬於不同家庭,只要各自有獨立的租賃契約,是可以分別申請的。
具體案例:情侶合租兩房一廳,月租 NT$12,000,兩人分別簽訂分租契約,每人分攤 NT$6,000。若都符合資格,各獲補助 NT$2,400,實際每人每月只需付 NT$3,600,兩人合計每月省下 NT$4,800,一年省下近 6 萬元。
注意:已婚配偶在法律上屬於同一家庭,不適用上述邏輯,只能申請一份補助。
5 種簽約方式比較:出發前就要選對
決定雙份申請能否成功的關鍵,往往在簽約的那一刻。以下是 5 種常見方式的可行性,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的租屋諮詢資料整理:
| 簽約方式 | 兩人皆可申請? | 實際難度 | 建議 |
|---|---|---|---|
| 各自個別與房東簽獨立合約 | 是 | 需說服房東接受兩份合約,難度較高 | 最理想 |
| 代表人簽主約,其他人各自簽分租契約 | 是(代表人需注意報稅義務) | 中等,房東接受度較高 | 推薦 |
| 共同列名同一份租約,各自載明分攤金額 | 是 | 最簡單,房東接受度最高 | 最推薦 |
| 代表人單獨簽約,其他人未簽任何文件 | 只有代表人可申請 | 最簡單,但另一人損失補助 | 不推薦 |
| 一人為承租人、另一人為連帶保證人 | 保證人完全無法申請 | — | 禁止(簽約前確認角色) |
如果你已經用了「不推薦」或「禁止」的方式,且房東願意配合,可以評估換約或補簽分租契約。每月省下幾千元,換約的行政成本通常值得。
申請表怎麼填?合租族最常填錯的欄位
大多數人都能找到申請入口(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但合租族填寫時有幾個細節容易出錯:
月租金欄位
填「你自己實際分攤的金額」,不是整戶的總租金。若你和室友各付 NT$6,000,就填 NT$6,000。
承租面積欄位
填你實際使用的面積(依分攤比例計算)。兩人申請時,兩人的承租面積加總不可超過房屋總面積。若房屋總面積為 30 坪,兩人各申報 15 坪是合理的;若兩人都申報 25 坪,就會超過上限而被退件。
申請人戶籍欄位
多數縣市要求申請人戶籍設籍於租屋地址,或提供在當地就業的證明(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合租的兩人都需要各自確認這個條件。
補助金額計算邏輯:核定補助金額取「補助上限」與「實際月租金 × 75%」的較低者,再乘以補助比例。台北市一般戶最高每月 NT$8,000,有育兒加碼最高可達 NT$14,400。
申請方式:可線上申辦(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也可至各縣市住宅主管機關臨櫃辦理。線上申辦需備妥租賃契約、身分證明、所得資料及戶籍資料。
房東說「不行」?你有法律保護
這是合租族放棄申請最常見的原因之一。但「房東不同意就不能申請」是一個普遍的誤解。
申請租屋補助不需要房東同意,也不需要房東提供任何資料或簽名。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公告,2023 年「租金補貼 2.0」上路後申請流程大幅簡化,連房東身分證字號都不需要提供。申請完全是你個人的行為,與房東無關。
房東的 3 個常見顧慮與正確回應
顧慮 1:「申請了你,我會被查稅。」
這是最常見的誤解。租客申請補助不會觸發政府對房東的稅務稽查,也沒有任何法規要求將申請資料通報給稅捐機關。若房東原本就未申報租金收入,那個稅務風險早就存在,跟你是否申請補助無關,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顧慮 2:「影響我以後賣房的優惠稅率。」
這點部分正確,需要釐清細節。租客申請補助本身不會影響房東稅率,但若房東因此成為「公益出租人」,出售房屋時確實需要注意:
- 申請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住優惠:出售前須無出租行為滿 1 年
- 申請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自住優惠:出售前須無出租行為滿 5 年
若房東有近期出售計畫,這是需要一起討論的取捨,但這是房東自己的財務決策,不是阻止你申請的理由。
顧慮 3:「租約要改很麻煩。」
若租約上只有一人名字,想新增另一位承租人確實需要修改。可以請房東補簽一份「承租人補充協議」,只需載明兩位承租人姓名及各自分攤金額,不需要換整份合約,手續相對簡單。
租約裡明文禁止申請補助?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4 年版)不得記載事項第 10 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違反此規定的條款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2 項自動無效,房東可面臨 3 萬至 30 萬元罰鍰。
簡單說:租約上寫了「不得申請補助」,那條款本身就沒有法律效力,你仍可正常申請,不必理會。
這些情況會讓你被退件
送件前做最後一次確認,以下任何一項符合都可能導致退件:
- 已婚配偶想各自申請:已婚配偶屬同一家庭,只能申請一份,這是雙申請最常見的拒件原因
- 同時接受其他住宅補助:包租代管補貼、社會住宅補貼等,需先切結放棄,才能轉換申請租金補貼
- 房源不合法(2026 年新制,詳見第一節)
- 所得超過門檻:台北市 114 年度門檻為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不超過 NT$50,948(最低生活費 NT$20,379 × 2.5),115 年度最低生活費已調整為 NT$20,744,門檻隨之更新;各縣市金額不同,申請前務必至衛生福利部公告確認當年度最新數字
- 租約格式不符:未使用內政部定型化租賃契約格式,或租約未載明每位承租人姓名及各自分攤金額
- 名下有房屋:原則上不符資格,但繼承持有或非自願持有等情形有例外,需備具體證明文件
風險揭露與注意事項
補助金額每年可能調整:本文數字為 2026 年(115 年)資料。每年開放申請前,務必至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或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確認最新辦法,包括補助金額上限、申請期間及資格條件。
公益出租人的稅務取捨不是非黑即白:成為公益出租人確實享有綜合所得稅每月最高 NT$15,000 免稅、房屋稅從最高 3.6% 降至 1.2%、地價稅降至 2‰ 等優惠,但同時影響土地增值稅自住優惠的申請資格(須停租滿 1 年或 5 年)。若房東有出售計畫,這是值得認真討論的取捨,並非「補助一定對房東有利」的簡單公式。
本文提供通則框架,不構成法律建議:租屋補助規定因縣市和年度而異,個別情況建議向以下單位確認:
FAQ
Q:我和伴侶住在一起但戶籍分開,可以申請兩份嗎?
未婚情侶只要各自有獨立的租賃契約(或分租契約),且各自符合資格條件,可以分別申請。關鍵在於「各自持有的租賃契約」,而不是戶籍地址是否相同。若只有一份租約且只有一人簽名,另一人無法申請。
Q:現在的租約只有我的名字,室友可以補救嗎?
有兩個方向可以嘗試:① 請房東換約,讓兩人都列名為承租人;② 請房東同意,由你(代表人)再與室友簽一份分租契約,室友以分租契約申請。若房東不願意配合任何一種方式,目前只有你一人可以申請。
Q:申請補助後,房東會來漲租嗎?
法規明定房東不得因租客申請補助而調漲租金,也不得轉嫁任何費用給租客。若房東違反,可向各縣市住宅主管機關申訴,房東可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
Q:補助何時入帳?大概多久可以收到錢?
核定後通常以匯款方式撥入申請人帳戶,各縣市略有不同,一般約需 2 至 4 個月。部分縣市採季付(一次撥三個月),建議申請後持續留意主管機關的核定通知信件。
Q:我的房東說從來沒聽過公益出租人,這樣能申請嗎?
可以。房東不需要了解公益出租人制度,也不需要主動申請或同意任何事項。租客申請補助後,若房東選擇申報租金收入,就可以同步享有公益出租人的稅務優惠,但這完全是房東自己的選擇,不影響你的補助申請。
結論
合租族申請租屋補助最大的障礙,往往不是資格問題,而是「一開始就選錯了簽約方式」或「被房東一句話嚇退」。
以台北市來說,每人每月最多省 8,000 元,兩人合計一年就是將近 19 萬元,不是小數字。
如果你和伴侶或室友正準備申請,現在就可以做三件事:
- 查房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確認稅籍,至地政司電子謄本系統確認保存登記
- 看租約:確認雙方都是承租人或各自有分租契約,沒有的話趁早與房東溝通補救
- 試算金額:前往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輸入資料,確認你能領多少,值得花時間把流程走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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