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室友合租如何各自申請租屋補助?2026 最新資格條件、金額試算完整指南
台北月租動輒兩萬起跳,內政部的「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基礎補貼依地區與級距計算,符合身分者再套用最高一項加碼倍數。115 年起出生的新生兒加碼沒有固定人數上限,但核定金額仍不會超過實際月租金。合租族常常卡在同一個問題:「我和伴侶(或室友)住在同一個地方,可以一人申請一份嗎?」
能否各自申請,關鍵不在門牌是否相同,而在每位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並能用租約證明自己的承租關係。以下從資格、金額到共同承租與分租契約逐項說明。
TL;DR
- 115 年(2026 年)租金補貼 1 月 1 日起受理,隨到隨辦至 12 月 31 日
- 申請 5 大條件:年滿 18 歲、無自有住宅、所得低於門檻、未重複領取其他住宅補貼、租屋為合法住宅
- 補助金額依「租屋所在縣市」和「身分級距」而定,台北市第一級最高每月 8,000 元
- 115 年青年婚育專案:審查基準日前 2 年內結婚者,依登記日期適用 1.3 或 1.5 倍;115 年起有新生兒出生的家庭,依未成年子女總數適用 2 倍起加碼
- 未婚情侶或室友合租,各自持有獨立租賃契約(或分租契約)即可各自申請,金額不互相扣減
- 最大地雷:只有一人簽名的租約,另一人住同一屋簷下卻無法申請
- 房東不需要同意,合約裡禁止申請的條款在法律上自動無效
- 2026 年起,違建、頂樓加蓋、無稅籍房源不得申請
2026 年(115 年)租金補貼申請資格:5 大條件與定義
在研究合租申請策略之前,先確認你自己是否符合基本資格。以下是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的 5 項申請條件:
條件一:國籍與年齡
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國內設有戶籍,年滿 18 歲即可申請。因應民法修正成年年齡為 18 歲,大一新生已符合資格。
未滿 18 歲但符合以下情形者亦可:在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者;或由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等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者。
條件二: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均不得持有住宅。以下情形不視為持有房屋(需備具體證明文件):
- 共有住宅且持有面積未滿 40 平方公尺
- 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張貼危險標誌(紅單、黃單)之房屋
- 房屋毀損面積達 50% 以上,須修復始能居住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這是最常被誤解的概念。家庭成員不是以戶籍上的同戶成員認定,而是固定指以下 5 類人:
- 申請人本人
- 申請人的配偶
- 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
- 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之胎兒
- 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受監護人
未婚情侶、室友、成年兄弟姊妹、父母(若申請人已成年)都不算彼此的家庭成員,這也是合租族可以各自申請的法律基礎。
條件三:所得低於門檻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租屋所在地的所得上限。計算方式為:家庭成員全年所得總額 ÷ 12 個月 ÷ 家庭成員人數。
所得認定年度:115 年 6 月 30 日前申請者,依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給付總額(含分離課稅所得);115 年 7 月 1 日後新申請者,依 114 年度所得。
115 年度各縣市所得門檻參考(依 115 年最低生活費 × 3 倍推算):
300 億租金補貼的所得門檻為最低生活費的 3 倍,比傳統住宅補貼(2.5 倍)更寬鬆。青年婚育家庭進一步放寬至 3.5 倍。
| 租屋所在地 | 一般戶所得上限(3 倍) | 婚育家庭所得上限(3.5 倍) |
|---|---|---|
| 臺北市 | NT$61,137 | NT$71,327 |
| 新北市 | NT$50,700 | NT$59,150 |
| 桃園市 | NT$50,304 | NT$58,688 |
| 臺中市 | NT$48,231 | NT$56,270 |
| 臺南市 | NT$46,545 | NT$54,303 |
| 高雄市 | NT$48,120 | NT$56,140 |
| 金門縣、連江縣 | NT$43,023 | NT$50,194 |
| 其餘縣市 | NT$46,545 | NT$54,303 |
重要:上表數據來源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300 億租金補貼申請須知與衛福部 115 年最低生活費公告。表內是「每位家庭成員」的月平均所得門檻;家庭總所得可容許的金額才會隨家庭人數增加。建議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試算工具輸入個人條件進行精確試算。
條件四:未重複接受其他住宅補貼
家庭成員不可同時接受包租代管補貼、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等政府住宅相關協助。若目前正接受其他補助,需先「切結放棄」原補貼資格,才能轉換申請租金補貼。
例外情形:家庭成員中有人是其他住宅補助方案的「非申請人家庭成員」(例如你的兄弟姊妹申請了社會住宅),不影響你自己申請租金補貼。
條件五:租屋為合法住宅(115 年新制)
115 年起,新申請戶的租屋必須具房屋稅籍,並且已辦理保存登記或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房屋也須按住家用稅率課稅,或建物主要用途包含「住」、「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因此,下列常見房源原則上無法申請:
- 頂樓加蓋(違建)
- 地下室改建住宅
- 無房屋稅籍的房屋
- 未辦理保存登記,且無法提出建築物合法證明的房屋
舊戶有緩衝期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但若這段期間搬家,新租屋必須符合新制。
兩步驟確認你的房源合法性:
- 確認房屋稅籍:請房東提供房屋稅單、稅籍證明或其他主管機關接受的文件;不確定時,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住宅主管機關確認
- 查建物保存登記:至地政司電子謄本系統線上申請建物登記謄本,確認已辦妥保存登記
如果你正在找新房,可至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或租屋平台篩選「公益出租人」房源,這類房東通常已熟悉補助流程,房源合法性相對有保障。
補助金額怎麼算?分級金額表、加碼倍數與試算
三級身分定義
補助金額首先取決於你的「身分級距」,共分三級:
| 級距 | 條件 | 補助程度 |
|---|---|---|
| 第一級 | 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其中有低收入戶身分;或 3 人以上且其中有中低收入戶身分 | 最高 |
| 第二級 | 不屬於第一級及第三級的一般家庭 | 中等 |
| 第三級 | 家庭成員僅 1 人、未滿 40 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 | 最低 |
白話說明:大多數合租的年輕上班族(單身、未滿 40 歲)落在第三級。有配偶或小孩的家庭通常是第二級。
各縣市補貼金額表
以下為各縣市每月補貼金額上限(單位:新臺幣):
| 租屋所在地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
| 臺北市 | 8,000 | 5,000 | 3,000 |
| 新北市主要市區(板橋、中和、永和、三重、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汐止、樹林、淡水、三峽、林口、五股、泰山、鶯歌、八里、深坑,共 18 區) | 5,000 | 4,000 | 2,400 |
| 新北市其他區(瑞芳、萬里、金山、三芝、石門、石碇、坪林、平溪、雙溪、貢寮、烏來,共 11 區) | 3,600 | 3,200 | 2,000 |
| 桃園市、新竹縣市 | 5,000 | 4,000 | 2,400 |
| 臺中市主要市區(中、北、北屯、西、西屯、東、南、南屯、大里、大雅、潭子、龍井、豐原、大甲、太平、沙鹿、烏日,共 17 區) | 5,000 | 4,000 | 2,400 |
| 臺中市其他區(東勢、神岡、大安、大肚、外埔、石岡、后里、和平、梧棲、清水、新社、霧峰,共 12 區) | 3,600 | 3,200 | 2,000 |
| 臺南市主要市區(中西、北、東、南、安平、永康、善化、新市、安南、仁德、安定、西港、佳里、柳營、麻豆、新化、新營、歸仁、鹽水,共 19 區) | 4,000 | 3,600 | 2,200 |
| 臺南市其他區(下營、將軍、學甲、關廟、七股、大內、山上、六甲、北門、左鎮、玉井、白河、官田、東山、南化、後壁、楠西、龍崎,共 18 區) | 3,600 | 3,200 | 2,000 |
| 高雄市主要市區(三民、左營、前金、前鎮、苓雅、新興、楠梓、鼓山、鹽埕、鳳山、小港、旗津、大社、大寮、大樹、仁武、岡山、林園、梓官、鳥松、茄萣、湖內、路竹、旗山、橋頭、燕巢、永安、阿蓮、美濃、彌陀,共 30 區) | 4,000 | 3,600 | 2,200 |
| 高雄市其他區(內門、六龜、田寮、甲仙、杉林、那瑪夏、茂林、桃源,共 8 區) | 3,600 | 3,200 | 2,000 |
| 其他縣市 | 3,600 | 3,200 | 2,000 |
各縣市詳細的區域劃分以內政部公告為準。
加碼倍數:五大族群可享額外補貼
符合特定身分者,補助金額可乘以加碼倍數。同時符合多重身分者,擇高補貼(不疊加):
| 加碼身分 | 300 億基礎加碼 | 115 年青年婚育專案加碼 |
|---|---|---|
| 單身青年(未滿 40 歲) | 1.2 倍 | — |
| 新婚家庭(審查基準日前 2 年內結婚) | 1.3 倍 | 1.5 倍(限 2026 年 1 月 1 日後登記結婚) |
| 育有未成年子女 1 人 | 1.4 倍 | 2 倍(家庭須在 115 年起有新生兒出生) |
| 育有未成年子女 2 人 | 1.6 倍 | 2.5 倍(家庭須在 115 年起有新生兒出生) |
| 育有未成年子女 3 人以上 | 1.8 倍 | 3 倍以上(家庭須在 115 年起有新生兒出生;每多 1 人 +0.5 倍) |
| 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入戶) | 1.4 倍 | — |
| 社會弱勢(身障、65 歲以上、原住民等) | 1.2 倍 | — |
115 年青年婚育專案重點:新婚資格仍限審查基準日前 2 年內結婚;115 年 1 月 1 日起登記者適用 1.5 倍。家庭在 115 年起有新生兒出生時,倍數按當時未成年子女總數計算:1 人 2 倍、2 人 2.5 倍、3 人 3 倍,之後每增加 1 人再加 0.5 倍。加碼金額不超過實際租金。詳見內政部公告。
補助金額計算公式
核定補助金額 = MIN(該級距補貼上限 × 加碼倍數, 實際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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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算範例
範例 1:台北市單身上班族(合租)
小明 28 歲未婚,與室友合租台北市兩房一廳,總月租 NT$20,000,各付 NT$10,000。小明 113 年度年所得 NT$480,000。
- 身分級距:第三級(單身未滿 40 歲)
- 台北市第三級補貼上限:NT$3,000
- 加碼:單身青年 1.2 倍
- 計算:NT$3,000 × 1.2 = NT$3,600
- 實際月租 NT$10,000 > NT$3,600
- 每月補助:NT$3,600(一年省下 NT$43,200)
若小明與室友都符合資格、各自有租約,兩人合計每年省下 NT$86,400。
範例 2:新北市新婚夫妻育有 1 子(2025 年登記結婚)
小張夫妻 2025 年結婚(登記日早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育有 1 歲兒子,租住新北市板橋區,月租 NT$18,000。家庭年所得 NT$1,200,000(每人每月 NT$33,333,低於新北市門檻 NT$50,700)。
- 家庭成員 3 人:第二級
- 新北市都會區第二級補貼上限:NT$4,000
- 加碼:新婚 1.3 倍(2025 年登記,不適用 1.5 倍新制)vs 育兒 1 人 1.4 倍 → 擇高 1.4 倍
- 計算:NT$4,000 × 1.4 = NT$5,600
- 實際月租 NT$18,000 > NT$5,600
- 每月補助:NT$5,600(一年省下 NT$67,200)
範例 3:台北市 115 年新婚 + 115 年出生新生兒
小美夫妻 115 年 3 月結婚,115 年 10 月生下第一胎,租住台北市,月租 NT$25,000。
- 家庭成員 3 人(含胎兒/新生兒):第二級
- 台北市第二級補貼上限:NT$5,000
- 加碼:115 年新婚 1.5 倍 vs 115 年新生兒 2 倍 → 擇高 2 倍
- 所得門檻:放寬至最低生活費 3.5 倍(臺北市正式上限為 NT$71,327)
- 計算:NT$5,000 × 2 = NT$10,000
- 實際月租 NT$25,000 > NT$10,000
- 每月補助:NT$10,000(一年省下 NT$120,000)
合租雙份申請的核心邏輯:每位申請人都要有承租證明
這是整篇文章最核心的一點,也是市面上文章講得最模糊的地方。
住宅租金補貼會檢查申請人是否列名為承租人,以及租約可歸屬於他的租金負擔。共同租約建議寫明各自負擔金額;沒有約定時,依作業規定推定均分。
根據內政部明文規定:「如果同一租賃契約承租人有 2 人以上,應寫明約定分別負擔之租金金額,未約定分別負擔租金者,推定為均等。」
這代表:
- 只有一人簽名的租約,另一人住在同一屋簷下,另一人無法申請
- 兩人都在同一份租約上列名為共同承租人,可以各自申請;未寫分攤金額時,原則上推定均分
- 兩人各自持有獨立的租賃契約,或各自與代表人簽訂分租契約,也同樣能各自申請
釐清「同地址限一人」的誤解
許多人以為「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人申請」,這是誤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明確表示:分租者只要附上各自的租約,就可以各別提出申請。補助限制的對象是同一「家庭成員」(定義見上方),未婚情侶在法律上屬於不同家庭,只要各自有獨立的租賃契約,是可以分別申請的。
若租約另有轉租、房間範圍或租金歸屬等特殊安排,送件前可先向所在地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應附文件。
具體案例:情侶合租台北市兩房一廳,月租 NT$20,000,兩人分別簽訂分租契約,每人分攤 NT$10,000。若兩人都是 28 歲單身(第三級 + 單身青年 1.2 倍),各獲補助 NT$3,600,兩人合計每月省下 NT$7,200,一年省下 NT$86,400。
注意:已婚配偶在法律上屬於同一家庭,不適用上述邏輯,只能申請一份補助。
5 種簽約方式比較:出發前就要選對
決定雙份申請能否成功的關鍵,往往在簽約的那一刻。以下是 5 種常見方式的可行性:
| 簽約方式 | 兩人皆可申請? | 實際難度 | 建議 |
|---|---|---|---|
| 各自個別與房東簽獨立合約 | 是 | 需說服房東接受兩份合約,難度較高 | 最理想 |
| 代表人簽主約,其他人各自簽分租契約 | 是(代表人需注意報稅義務) | 中等,房東接受度較高 | 推薦 |
| 共同列名同一份租約(建議載明分攤金額) | 是;未載明時原則上推定均分 | 最簡單,房東接受度最高 | 最推薦 |
| 代表人單獨簽約,其他人未簽任何文件 | 只有代表人可申請 | 最簡單,但另一人損失補助 | 不推薦 |
| 一人為承租人、另一人為連帶保證人 | 保證人完全無法申請 | — | 禁止(簽約前確認角色) |
如果你已經用了「不推薦」或「禁止」的方式,且房東願意配合,可以評估換約或補簽分租契約。每月省下幾千元,換約的行政成本通常值得。
申請表怎麼填?合租族最常填錯的欄位
大多數人都能找到申請入口(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但合租族填寫時有幾個細節容易出錯:
月租金欄位
填「你自己實際分攤的金額」,不是整戶的總租金。若你和室友各付 NT$10,000,就填 NT$10,000。
承租範圍欄位
依租約與實際承租範圍填寫;共同承租或分租的房間、共用空間如何填列,應以申請表說明與所在地住宅主管機關要求為準。不要自行用面積比例推算未載於租約的數字。
申請人戶籍欄位
申請人只要在國內設有戶籍即可,不強制要求設籍於租屋地址。只要有租賃契約證明確實有居住事實,就可以向租屋所在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租約必備要件
為避免因格式不符遭退件,確認你的租約包含以下 4 項:
- 出租人與承租人姓名
- 承租人身分證字號
- 租賃門牌地址(含樓層、房間編號)
- 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須為申請日已起租,或 60 日內起租)
簽名與蓋章注意:若以「指印」代簽名,須依規定由見證人簽名證明。官方接受電子租賃契約,但個別電子簽署方式能否辨識當事人意思表示,應依契約文件與主管機關要求判斷;有疑義時先向受理機關確認。
月租金上限
月租金超過以下上限者無法通過申請:
| 租屋所在地 | 月租金上限 |
|---|---|
| 臺北市 | NT$55,000 |
|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縣市 | NT$45,000 |
| 臺南市、高雄市 | NT$40,000 |
| 其餘縣市 | NT$39,000 |
申請方式
可線上申辦(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也可至各縣市住宅主管機關臨櫃辦理,或郵寄申請。線上申辦需備妥租賃契約影本、身分證明文件、金融存摺影本。114 年度核定戶且 114 年 8–12 月有撥款紀錄者,以及 114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請且審查合格者,依官方規則銜接 115 年專案。
房東說「不行」?你有法律保護
這是合租族放棄申請最常見的原因之一。但「房東不同意就不能申請」是一個普遍的誤解。
「送出申請」這個動作本身不需要房東同意,也不需要房東提供任何資料或簽名。
「租金補貼 2.0」上路後申請流程大幅簡化,連房東身分證字號都不需要提供。你只要有租賃契約就能申請,完全是你個人的行為,與房東無關。
不過要注意:雖然「申請」不需房東同意,但合租族若要調整租約結構(例如從單人簽約改為共同列名、或補簽分租契約),實務上仍需房東配合。換句話說,法律保護的是你「申請的權利」,但拿到正確格式的租約這一步,仍需要與房東溝通。
房東的 3 個常見顧慮與正確回應
顧慮 1:「申請了你,我會被查稅。」
租客提出申請不等於房東立即被查稅,但補貼資料也不是與稅務機關完全隔離。115 年官方公告明定,稅捐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因課稅需要,可要求補貼機關提供租賃契約資料。房東原本就有依法申報租金所得的義務;住宅所有權人同時為出租人等條件符合時,才可適用相應的公益出租人優惠。
顧慮 2:「影響我以後賣房的優惠稅率。」
租補核定可能讓符合條件的房東適用公益出租人持有期間稅優;但出售時能否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仍取決於出售前法定期間內是否有出租事實。根據財政部公告,自用住宅用地 10% 優惠稅率中的「一生一次」要求出售前 1 年內無出租行為;「一生一屋」則要求出售前 5 年內無出租行為。
若房東有近期出售計畫,這是需要一起討論的取捨,但這是房東自己的財務決策,不是阻止你申請的理由。
顧慮 3:「租約要改很麻煩。」
若租約上只有一人名字,想新增另一位承租人確實需要修改。可詢問所在地住宅主管機關是否接受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共同簽署的補充協議;若不接受,則依受理機關要求重簽或換約。不要只由承租人自行增列姓名。
租約裡明文禁止申請補助?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違反此規定的條款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2 項自動無效。此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56 條之 1,主管機關可令房東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 3 萬至 30 萬元罰鍰,再次不改正者處 5 萬至 50 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簡單說:租約上寫了「不得申請補助」,那條款本身就沒有法律效力,你仍可正常申請,不必理會。若房東因此提前終止租約或調漲租金,可向各縣市地政局或消保官申訴檢舉。
這些情況會讓你被退件
送件前做最後一次確認,以下任何一項符合都可能導致退件:
- 已婚配偶想各自申請:已婚配偶屬同一家庭,只能申請一份,這是雙申請最常見的拒件原因
- 同時接受其他住宅補助:包租代管補貼、社會住宅補貼等,需先切結放棄,才能轉換申請租金補貼
- 房源不合法(2026 年新制,詳見條件五)
- 所得超過門檻:各縣市金額不同(詳見條件三的門檻表),申請前務必至線上申請系統使用資格檢視功能確認
- 租約無法證明承租關係:申請人未列名,或分租、共同承租文件不足以辨識其承租範圍與租金
- 名下有房屋:原則上不符資格,繼承持有或非自願持有等情形有例外,需備具體證明文件
風險揭露與注意事項
補助金額每年可能調整:本文數字為 2026 年(115 年)資料。每年開放申請前,務必至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或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確認最新辦法,包括補助金額上限、申請期間及資格條件。
所得門檻依官方公告,總額才隨家庭人數而異:本文所得門檻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告之 115 年度每人每月數據。每人門檻由租屋所在地與婚育條件決定;家庭總所得上限才會隨家庭成員人數改變。強烈建議使用內政部試算工具輸入個人條件確認。所得認定採財稅機關正式資料,非以目前月薪為準。
公益出租人的稅務優惠各有條件: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者,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可依現行規定適用優惠;地價稅 2‰ 則須看所在地是否訂有自治條例。另一方面,房屋出租期間無法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 10% 優惠稅率,且「一生一次」要求出售前 1 年無出租、「一生一屋」要求出售前 5 年無出租。房東有出售計畫時,應由稅務機關或專業人士依個案確認。
計畫戶數與受理期間:115 年度公告計畫戶數為 75 萬戶,受理期間為 2026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時至 12 月 31 日下午 5 時。官方公告未寫「額滿即提前截止」,仍建議符合資格者在租約與文件備妥後送件,不必為了搶名額倉促填錯資料。
本文提供通則框架,不構成法律建議:租屋補助規定因縣市和年度而異,個別情況建議向以下單位確認:
- 諮詢專線:(02) 7729-8003(平日 08:00–18:00)
- 各縣市住宅主管機關
- 崔媽媽基金會(提供免費租屋法律諮詢)
結論
合租族申請租屋補助最大的障礙,往往不是資格問題,而是「一開始就選錯了簽約方式」或「被房東一句話嚇退」。
以台北市第三級 + 單身青年加碼為例,每人每月 NT$3,600,兩人合計一年就是 NT$86,400。如果符合第二級或有婚育加碼,金額更高。
如果你和伴侶或室友正準備申請,現在就可以做三件事:
- 查房源:請房東提供房屋稅籍與合法建物資料;文件有疑義時向所在地稅捐或住宅主管機關確認
- 看租約:確認雙方都是承租人或各自有分租契約,沒有的話趁早與房東溝通補救
- 線上試算:前往內政部資格試算工具輸入個人條件確認所得門檻,再至全國住宅補貼資訊系統線上申請
FAQ
我和伴侶住在一起但戶籍分開,可以申請兩份嗎?
未婚情侶只要各自符合資格,並各自列名於共同租約、持有獨立租約或合法分租契約,就可以分別申請。共同租約建議載明各自負擔金額;未約定時,依規定推定均分。若租約只有一人列名,另一人無法用該租約申請。
同一個門牌地址,多位房客可以各自申請嗎?
可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明確表示,單身婚育租金補貼並沒有限定一個門牌只能申請一份。分租套房的房客只要各自有跟房東簽訂的租賃契約,證明有居住和租賃事實,每一間都可以各自申請。
共同承租一份租約(2 人以上列名),如何申請?
同一份租約可列 2 位以上共同承租人,每位承租人可各自申請。建議在租約中寫明各自負擔的租金;若未約定,主管機關依規定推定均分。
現在的租約只有我的名字,室友可以補救嗎?
有兩個方向:① 請房東換約,讓兩人都列名為承租人,並載明各自分攤金額;② 請房東同意,由你(代表人)再與室友簽一份分租契約,室友以分租契約申請。若房東不願意配合,目前只有你一人可以申請。
雙租補(兩人同地址各領補助)會影響房東稅務嗎?
兩人申請不會使租約總租金自動增加,但公益出租人資格與稅務優惠仍須逐項判斷。住宅所有權人同時是出租人等條件符合時,才可能適用公益出租人優惠;地價稅優惠也取決於所在地自治條例。
申請補助後,房東會來漲租嗎?
租期內不得任意調漲租金,也不得約定把依法應由出租人負擔的增加稅賦轉嫁給承租人。若租約包含禁止申請補貼等違規條款,可向各縣市地政局(處)或消保官申訴;主管機關命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時,才進入裁罰程序。
補助何時入帳?大概多久可以收到錢?
主管機關原則上應於受理申請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核准後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補貼起算日依申請日與租約起租日判定;各縣市實際撥款日不同,應以核定函為準。
租約到期怎麼辦?
原則上應在舊租約消滅後 3 個月內檢附新租約。逾期不代表當然永久失格;情形特殊且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仍有補貼必要者,仍可能續撥,但未租賃期間不核撥。系統會在到期前 45 天及到期日發送提醒簡訊。
補貼期間搬家怎麼辦?
搬家時原核定的身分級距與加碼倍數原則上不重新審查,但仍須在規定期限內補正新租約;新租約、房屋合法性與新址補貼上限仍會審查。跨縣市搬家後,金額依新址標準調整。
兩位各自領補貼的人結婚了,怎麼處理?
已婚配偶屬同一家庭,不得同時領取兩份補貼。雙方應協調一方自結婚登記日起放棄補貼並返還溢領;經主管機關通知後仍未協調,才可能撤銷或廢止雙方資格並追繳。
戶籍不在租屋所在地,可以申請嗎?
可以。只要申請人在國內設有戶籍,並持有租賃契約證明有租屋事實,就可以向租屋所在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戶籍不需要遷到租屋地址。
我的房東說從來沒聽過公益出租人,這樣能申請嗎?
租客提出租金補貼不需房東同意。補貼核定後,符合住宅所有權人同時為出租人等法定條件者,可由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各有適用條件,其中地價稅須看所在地自治條例。這些稅務條件不影響租客提出申請。
115 年青年婚育專案的加碼怎麼算?
新婚身分須為審查基準日前 2 年內結婚;其中 2026 年 1 月 1 日後登記者適用 1.5 倍,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且仍在兩年期限內者適用 1.3 倍。家庭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後有新生兒出生時,依當時未成年子女總數適用 2 倍起的加碼,每增加 1 名再加 0.5 倍。多重身分擇高,核定額不超過實際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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